确定 取消 应用
安全教育

您的位置 : 首页  快速通道  安全教育

信电系危险化学品的使用管理办法

发布日期 :2009-12-28    阅读次数 :1709
危险化学品是指爆炸品、易燃液体、易燃固体、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、有毒品和腐蚀品等几类物品。
1、使用危险化学试剂的实验室应建立相关的安全规章、制度,应掌握消防安全知识、化学危险品安全知识和化学实验的安全操作知识,根据化学危险物品的种类、性能要求,设置相应的通风、防火、防爆、防毒、报警、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。
2、实验室使用的易燃、易爆、强腐蚀性、剧毒等物品,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,由专人负责保管,妥善处理和保管剩余物品和残毒物品。
3、教学科研需使用危险化学品时,应到校化学试剂仓库领取。
4、科研、学生实验使用危险品时,严格遵守用多少领多少的原则,同时必须在老师的指导下进行,防止丢失、污染、中毒和其它事故发生。使用完毕后有剩余的危险品,如需过夜,应存放在专用储藏柜内,并作好记录;没有条件保管的须交回化学试剂仓库,并作好移交登记备查,禁止私自存放。
5、危险品的使用实行单位领导负责制。使用单位领导必须严格审批,做好使用记录,如有违规使用,一但发生事故,将依法追究单位领导和使用者的法律责任。
6需要低温存放的化学品,应存放在非机械控温的防爆型冰箱内,禁止存放在普通冰箱中。
信息与电子工程学系
2009年12月